一、培养目标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软件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理论,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使命;
(二)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的专业技术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三)在软件工程领域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设计、实施、研发、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国际化视野,成为国家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受到良好的软件工程训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软件工程领域的相关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五)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三、培养方向
(一)软件科学与技术:1. 高可信计算方法与技术;2. 可信智能软件设计。
(二)嵌入式软件与智能系统:1. 嵌入式软硬件协同设计;2. 智能物联网软件。
(三)密码与网络安全:1. 密码分析与设计;2. 软件安全技术。
(四)智能数据处理:1. 数据挖掘;2. 区块链技术。
四、培养方式
(一)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工程开发和应用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以及相关的工作成果。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答辩。
(二)学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软件工程或计算机应用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三)加强双语教学,包括直接采用优秀英文原版教材、聘请国外教授讲课或讲学等。
五、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全日制研究生在进入答辩资格审核环节前至少应完成32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5学分(“专业英语”必须选修),专业选修课9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最少修读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时间及描述 |
公共课(必修) | 6 | 自然辩证法 | 1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 ||
工程伦理 | 1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英语 | 2 |
| ||
学位基础课(必修) | 4 | 网络安全数学基础 | 2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计算机体系结构 | 2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软件理论基础 | 2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算法设计与分析 | 2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专业必修课(必修) | 5 | 软件架构设计 | 2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系统分析与验证 | 2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云计算安全 | 2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数据管理系统实现 | 2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嵌入式操作系统 | 2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密码学 | 2 | 第二学年秋季学期 | ||
专业英语 | 1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专业选修课(选修) | 9 | 高级嵌入式系统设计方法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软件分析与验证工具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智能软件自动化验证 | 3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可信软件开发方法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智能移动计算系统 | 3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云计算技术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机器人技术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需求工程方法 Requirement Engineering Methods | 3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 | ||
传感器网络 | 3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通信系统编码技术 Coding Techniques in Communication Systems | 3 | 第一学年秋季学期 | ||
专业实践(实践训练) | 8 |
|
(二)教学相关要求:
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时,学院将专题宣传讲解培养方案,并由任课教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等在相关重要时间点(包括但不限于选课开始前及截止前后、考试前、学期结束前等)再次强调向研究生强调与学业直接相关的重要规定和要求。研究生本人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是在培养方案的框架和基础上,研究生个人完成学业的规划、计划,一般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及其他培养环节工作规划、学位论文工作规划等。
全日制研究生最晚在入学后4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本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需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确认备案,并据此每学期按要求完成选课。
课程学习与考核:
(1)选课: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和调整选课时间内,在选课系统中进行选退课,并确认选课结果。
(2)学习纪律:研究生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教学规定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含),或抽查考勤累计缺课三次以上(含)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F)”。在课程学习或必修环节考核中违反考试纪律或学术规范的,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华师学(2017)71 号]执行。
(3)成绩管理: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教学活动,独立完成课程考试、论文、作业及调研报告,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完成课程各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学分。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缓考、补考、重修规定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课程环节审核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审核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种类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满足要求的学分,否则不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六、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软件工程)的领域特点,要求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阶段后进入工程领域进行专业实践。学院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以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
实践形式包括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堂研究等,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决定。实践结束时递交总结报告需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
起讫时间
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一般在第二学年进行。学生必须在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前完成专业实践。
(三)机构与岗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校内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或校外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科研平台进行实践训练,也可进入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现场实践训练。学生需在相关领域的工程类岗位开展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外出实习。
(四)过程管理与考核要求
专业实践过程中,导师与实践单位为相应责任人,需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践。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初,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在专业实践系统内提交“学生专业实践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专业实践期间,学生需定期向校内及校外导师汇报实践进展,汇报时间由导师组根据工作量和实践总时间确定。专业实践考勤制度由导师组制定,但累计缺勤超过申请专业实践总天数三分之一(含)者,不得通过本次专业实践考核。
在第四学期结束前,研究生需提交《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能够反映研究生在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参与导师项目的同学,鼓励将实践阶段的成果联合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
专业实践成果由校内导师和实践单位共同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实践教学8学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五)专业实践环节审核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对专业实践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专业实践考核通过者,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考核不通过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内外导师组批准后延长专业实践时间,完成项目、通过考核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不参加专业实践以及专业实践未通过的硕士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毕业。
七、学位论文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一)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进行,一般不晚于11月下旬完成。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综述、研究基础、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重点、难点及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等。
导师组织3或5人专家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开展论文开题答辩,答辩结果至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经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后,相关研发与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论文开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修改后,于同一学期再次提交审核。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者,需延期至下一学期进行开题。
(二)论文写作与指导过程管理
论文写作过程中,需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写作进展,与导师讨论并请其给予指导。
在学院专家审核、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预审以及送盲审前,须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学生方可递交材料进入相关环节。
(1)学院专家审核:正式进入答辩申请环节前,学生论文初稿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再由各系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给出评价。审核通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缮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环节。未通过者需结合专家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论文进行审核。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生将论文电子版提交院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执行,不合格的同学无法进入答辩环节。
(3)论文预审:学生完善定稿论文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4)评阅与盲审:全员盲审。盲审未通过的同学,无法进行答辩。
八、审核环节
(一)中期审核
主要审核课程学分获得情况、专业实践环节和科研实践成果的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不合格者不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中期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年度报告。每学年末,专业硕士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院系、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备案。
课程审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种类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满足要求的学分。
学术活动审核。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讲座、论坛、竞赛等活动。在学期间参加至少20次(包括至少1期暑假学校活动)。在第四学期前需参加教学助教实践一次。
专业实践审核。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开题报告审核。论文开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修改后,于同一学期再次提交审核。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者,需延期至下一学期进行开题。
以上各环节考核通过者,中期考核通过,否则为不通过。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毕业论文预答辩或答辩程序。不通过者,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可作延长学习年限、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科研成果审核
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前通过中期审核。中期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资格审核环节,在此环节除复核成绩,完成论文预审外,还要审核科研实践成果。科研实践成果审核,专业硕士生达到下列要求之一方可通过审核:公开发表(含录用)SCIE、EI、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注: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完成单位、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
B.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1项
(注: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每项发明专利仅限一名学生使用一次);
C.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1件
(注:学生须为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每项软件著作权仅限一名学生使用一次)。
(三)答辩资格审核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需进行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主要为中期审核结果复查,以及对科研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审查。未通过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四)论文审核环节
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盲审。
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或5人,均至少有一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若不具有,则须具备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与评阅中任一评价指标或综合得分低于60分,或“是否同意答辩”评定为“不同意”,都不得进行论文答辩。学生应修改论文,半年之后,两年之内重新进行评阅与盲审。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与评阅中任一总分在60-70分之间,论文经修改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答辩。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审查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时将重点讨论。
九、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授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